目前虽然还没有公开的表明超声不会导致胚胎畸形,但对于孕早期的超声检查,人们普遍持谨慎态度,对超前超声检查的次数与时间。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认识。一些国家,90%~100%的孕妇在其妊娠期至少进行1次超声检查,例如在英国产前超声检查为常规检查,平均每个孕妇接受2.8次超声检查。在整个妊娠过程中常规要进行3次超声检查,时间分别在9~12周、19~22周及29~32周。
在医院,产科超声检查,被列为产前常规检查项目,来院的每个孕妇在妊娠期至少进行1次产科超声检查,并推荐孕妇在18~24周进行1次详细系统的胎儿畸形帅查。个人:孕3个月内,若无异常临床表现可不做超声检查。而高龄孕妇及临床怀疑有染色体畸形或实验室筛查阳性者,在月经龄第10~14周进行第1次超声检查,月经龄第18~24周,可常规进行1次产科超声检查,如发现异常者,应进行1次详细系统的胎儿畸形检查。有条件者在月经龄第32~36周再进行一次超声检查,对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再次评估,同时观察那些孕晚期才能表现的胎儿畸形。中孕期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常规超声检查非常重要,因为在此时期可发现大多数胎儿结构异常,为
2.实验室检查有阳性发现者,如甲胎蛋白(AFP)升高或降低,β-绒促性素(β-HCG)升高,游离雌三醇升高,妊娠相关蛋白阳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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